川教函[2006]37號 四川省教育廳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感謝多年來對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支持。為進一步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方便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現將我省接收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有關問題函告如下:
一、四川生源在省外就業事宜。為使畢業生充分就業,凡四川生源畢業生在省外落實了接收單位,并符合有關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的,我省均予以支持,并不再出具同意出省就業的有關函件。
二、在四川落實了就業單位畢業生的接收事宜。在四川落實了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學校可根據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直接將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簽發到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畢業生《戶口遷移證》、人事檔案也直接辦理到接收單位或其主管部門。
三、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四川生源畢業生的接收事宜。對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如本人愿意回川就業的,其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人事檔案等,由學校直接辦理到畢業生家庭所在地的市、州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見附件一),也可根據畢業生本人申請,直接將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派遣到生源所在地的縣人事局報到,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派遣到縣教育局報到(同時將這部份申請回縣就業的畢業生生源告知生源所在地的市、州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人事檔案等一并辦理到派遣單位。
四、對學校派回生源所在地未落實就業單位畢業生因特殊情況需要改派的處理辦法。這部份畢業生原則上在學校所在省(市)、區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畢業生《報到證》之日起的兩年內可予以改派,分以下兩種情況辦理:
1、未落戶畢業生的改派。對派遣到生源所在市、州或縣(市)后暫未辦理入戶手續的畢業生,在四川找到跨市、州、縣或部門的接收單位后,需要重新辦理報到證的,畢業生須持有原學校簽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學校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的《戶口遷移證》、學生畢業證、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的接收函等材料。畢業生持有這些材料后,可直接到四川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申請辦理改派,經審核,符合改派條件的,由四川省教育廳重新辦理這部份畢業生的就業手續。
2、對已辦理了入戶手續畢業生的改派。對回生源地辦理了入戶手續的畢業生,一定時間內在四川省內落實了就業單位后,需要辦理就業手續的,畢業生須持有原學校發的畢業生報到證、畢業證和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的接收函。畢業生具備這些材料后,可直接到四川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申請辦理改派,經審核,符合改派條件的,由四川省教育廳重新簽發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這部分畢業生的戶口遷出、遷入手續按照戶口有關規定執行。
五、省外到川已落實就業單位畢業生的改派。對省外高校直接派遣到四川省內用人單位的畢業生,要保持就業協議的嚴肅性,原則上不能改派,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四川省內改派的,嚴格按四川省畢業生就業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為掌握省外到川畢業生就業的情況,進一步做好這部份畢業生就業的有關工作,請有關高校將在四川就業的畢業生就業去向數據庫文件(數據庫結構見附件二)用電子郵件發給我們(jwgsx@163.com)。請用學校代碼或學校名稱作為數據庫文件名,以便接收郵件。
四川省教育廳是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辦理接收和轉派外地高校畢業生回川就業的有關就業事宜。
四川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地址:成都市陜西街26號 郵編:610041
四川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電話(傳真):028-86110614、86112806